2025年10月29日

8岁男童意外去世,4月后家人发现坟墓遭破坏,当地有“夭折的孩子不进祖坟”观念,家长报警后官方已介入

“孩子夭折了,我把他葬在村附近的国有林地。同村村民周某毁坏了他的坟,将骨灰盒丢在野外。”云南村民杨先生痛心地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说。

8岁孩子意外摔倒后因脑出血去世4月后,家人发现坟墓遭破坏,骨灰盒被丢野地

杨先生告诉记者,他是1989年生人,家住云南大理弥渡县某村。他的儿子小杨出生于2017年,是家中独子。他回忆,半岁时,小杨被确诊小脑萎缩、癫痫等疾病。3岁时,弥渡县残联认定其为肢体一级残疾。

今年4月30日,小杨意外摔倒后,引发脑出血,送医抢救无效离世,“孩子因为小脑萎缩,经常摔跤。”当天下午,他们送去火化。

家中独子去世,杨先生一家陷入悲痛之中。按照当地习俗,他于5月4日为儿子办理了葬礼。他说,“孩子下葬时,我询问村干部在哪下葬合适,对方建议葬于距村子3公里左右的国有林地里。”

杨先生说,儿子的生命虽短暂,但为了寄托哀思,他们给娃修了个坟,把他好好安葬了,“坟地的面积,墓碑大小,都是依据当地民政部门的规定来的。”


杨先生称发现儿子的坟墓被破坏了

令他气愤的是,儿子的坟墓被破坏了。他说,9月5日是中元节,他去墓地祭奠儿子,发现墓地已经被破坏,骨灰盒被丢在距离墓地两米左右的野地里。

“看到那一幕,我浑身颤抖。石板压在孩子的骨灰袋上,搬开石板时,我感觉自己很无能,孩子活着时没照顾好他,去世了还被人欺负!”杨先生悲愤地说。

同村村民曾称涉事地块系周家祖坟,要求迁坟村干部曾调解但无果,后坟墓被毁坏

对于这次毁坟,杨先生说他曾收到过同村村民周某的警告。8月初,周某电话联系他,称小杨的坟墓建在了他们家族的祖坟旁边,要求迁坟,“我表示,两座坟相距五六米远,且土地是国有林地,如果他可以证明该林地属于他们周家,我可以给孩子迁坟。”对方认为,那块林地埋葬了周家多位逝者,因此属于他们家族。

8月11日,村干部对杨先生和周家的代表进行调解。杨先生说,村干部认为,纠纷的地块是国有林地,如果周家要求杨先生迁坟,需要提供依据。周某的哥哥拿不出依据,但坚持要求杨先生迁坟,“因为调解未果,村干部要求周家不能毁坟,有诉求向上级反映。”

杨先生表示,此后,双方再没有进行过交流。8月14日,周某给他来电,称周姓族人沟通后,认为小杨的坟必须迁走,如果不迁走,他们就会去推倒坟墓。

“我从警方处了解到,儿子的坟墓是8月15日被周家多人参与破坏的。”杨先生说。

10月28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涉事的周某,对方未回应被指控毁坟一事。

警方:不构成刑事犯罪,以行政案件立案镇政府:虽是国有林地,毁坟或与风俗有关

9月5日,杨先生向新街派出所报案,警方以“坟墓被损坏”受理处置。期间,新街镇政府介入,试图协调双方和解。

聊天记录显示,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周家愿意就毁坟一事道歉,协商赔偿。镇政府会积极协调迁坟费用问题。警方会对毁坟的涉事人员进行处置。

10月3日,警方认为小杨坟墓被损坏案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刑事立案。同日,警方对该案行政立案。

10月28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新街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案件正在办理,不便透露案情。

同日,新街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张某表示,涉事林地确系国有林地,不属于某一村民家独有,但从风俗角度说,当地有“夭折的孩子不进祖坟”的观念,周家的先祖葬在那片林地,“有一种说法,虽然林地所属权不归哪一家,但谁家先埋,这块地就只埋这一家族的逝者。”



据悉当地有“夭折的孩子不进祖坟”的观念,图为上坟(资料图/图文无关)

张某表示,他们希望调解此事,是希望孩子尽快入土为安,毁坟事宜由派出所介入处置,“杨家也有自己的坟地,小杨没埋进祖坟,可能与当地小孩不能进祖坟的风俗有关。”

对此,杨先生表示,按照村里的风俗,成婚前去世的人,都会葬在村附近的山上,“孩子去世后,我问村干部葬在哪里,他说葬在那处林地即可。”

律师:“先埋祖坟即独占使用权”的风俗没有法律依据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表示,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林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并非个人或家族私有;该法同时明确,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国有土地需经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确认,因此,“先埋祖坟即独占使用权”的风俗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林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资料图)

此外,《殡葬管理条例》第十条明确禁止在林地建造坟墓(受国家保护的特殊墓地除外),“法律尊重风俗,但不让风俗凌驾于他人权利与国家法规之上”。

破坏他人坟地可能被追究行政、民事责任

胡磊表示,以临近祖坟为由破坏他人坟地,需同时承担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在行政责任方面,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故意破坏他人坟墓、丢弃他人骨灰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从民事角度来说,坟墓属于承载近亲属精神利益的特殊财产,涉事方需承担三项责任:一是恢复坟墓原状,或赔偿修坟、重新安置骨灰的实际费用;二是向受害方书面公开赔礼道歉;三是若因毁坟行为给受害方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还需依法赔偿精神抚慰金,具体金额需结合损害程度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定。

从刑事立案条件来看,故意毁坏财物罪需满足“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毁坏三次以上”等情形,本案中十多人参与虽符合“纠集三人以上”的形式要件,但需重点核查坟墓损坏的实际价值——若经鉴定,被毁坟墓(含墓碑、骨灰盒等)的损失未达五千元,且无其他严重情节(如多次毁坟、引发群体冲突等),则不满足刑事立案条件。

胡磊说,传统风俗承载着情感记忆,我们理应尊重,但旧俗更需与时俱进,不妨主动响应集中公墓安葬的政策导向,让逝者安息更合规有序。

乡村邻里之间,遇事多通过村干部调解、部门沟通等合法途径解决,以包容之心对待他人,用理性方式化解分歧,既守护了亲情敬意,也维护了乡村和谐,这才是移风易俗的应有之义。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张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