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涉十宗罪,将30余名保护伞拉下马的青岛聂磊涉黑案头目聂磊,17日被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注射死刑。在获知将要被执行死刑时,聂磊当晚连抽了5包烟,几乎一夜未睡。被当地人称为黑老大的聂磊,从16岁开始就有犯罪记录:1983年9月,他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两年后改判拘役6个月;可刚恢复自由身不到一年,1986年7月又因斗殴被劳动教养3年;1992年8月,他再次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法院的判决书显示,自1998年以来,聂磊以狱友、邻居、亲属等关系,吸纳、招募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劳改劳教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进入开办的经济实体,逐步形成以其为组织、领导者的上百人黑社会性质组织“聂磊公司”。成立了多家房地产公司,在中山路、南京路等地开办了红星游乐城、新艺城夜总会、福满多娱乐城等娱乐场所,聚敛了大量财富。从2000到2010年6月,聂磊迎来了其人生最“辉煌”的十年,其成立的全濠实业有限公司在青岛开发、购置了多处房产、土地。“后期,其一度控制了青岛市部分区域和行业”,一位了解内情的人士告诉记者。聂磊的落马颇有戏剧性。同在香港中路、位于新艺城夜总会斜对面的青岛颐中皇冠假日酒店,是青岛市知名的涉外五星级酒店,青岛市政府的很多接待活动均在此进行。检察院起诉书称,2010年3月27日零时许,一名高姓女子组织新艺城夜总会四名女青年到颐中皇冠假日酒店卖淫,与该酒店内夜总会保安因故发生争执并厮打。后新艺城夜总会总经理助理蔡某将此事告知李姓骨干,李指示蔡将此事汇报给聂磊或任姓骨干,蔡某联系不上聂磊,于是找到了任某。之后,任某纠集数十人,携带砍刀、棍棒等至颐中酒店大厅内,先对前来消费的客人进行殴打,又至三楼夜总会,持砍刀、棍棒等对夜总会工作人员进行殴打,并砸毁物品。行凶当天,恰逢国际某运动赛事在青岛举行,前来参加比赛的国内外运动员,均被安排入住颐中皇冠假日酒店。这一影响恶劣的恶案引起了高层的注意,当天参与打砸的一些马仔相继落马,聂磊也进入了侦查人员的视线内。2010年6月23日,公安部向全国通缉聂磊。两个月后,聂磊落网。同年9月7日,青岛市公安局宣布,青岛警方一举摧毁了以聂磊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首犯聂磊及130余名成员已归案。聂磊归案后,包括青岛公安局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于国铭、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在内的30余名公职人员相继落网。其中一个细节耐人寻味。公安民警在抓捕聂磊犯罪团伙时,青岛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王晓青为了保护不法分子,竟然开着一辆载着不法分子逃亡的车,接连撞毁多辆警车,试图逃窜。由于涉及人员众多,聂磊组织、领导 、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经市检察院审查认定后,向市中院提起公诉后,又不断有人落网。总涉案人数也由最初的130余名,增加至209人。今年9月15日,执行人员将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结果通知给聂磊,获知消息的聂磊像是遭遇了痛击,当天夜里,聂磊一直不停地抽烟,竟然连续抽了5包香烟。依照法律规定,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聂磊的亲属进行了临刑会见。9月16日,聂磊的母亲坐着轮椅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胶州市看守所,见到母亲后,聂磊嚎啕大哭。“哭的撕心裂肺,几百米之外都能听到哭声,我们还以为谁死了什么亲人”,一位恰好在附近的知情者告诉记者。(法制日报记者姜东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