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蒋庄煤矿发生“11.3”跑车运输事故,对此,作为一名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工人的煤矿工人感想良多……据说,伤亡的5人中,有2人为接近退休的老职工;1人为今年刚毕业的本科大学生,参加工作刚刚2个月;1人为退伍后刚安置工作的退伍军人。
结合一些事故案例,我们从中也可以大胆想像:
区队发生事故,区队的责任肯定小不了,很多事故的发生都有区队长等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的责任。在班前安排工作时,一些管理人员一味的追求工作进度而大量的安排本班职工不能完成或不得不采取蛮干、硬干的方法去完成的工作,更甚者是有些工作明明有人已经反应这样做会发生事故,但是有些管理人员却置之不理,摞下一句“不行,自己想法,完不成工作就没班”的豪情壮语作为答复,很多职工就是为了那一个又一个的“班”不得不超负荷工作或违章冒险工作,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很多煤炭企业已经认识到加强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认识是减少事故发生的一个有效途径,于是开始强制职工抄写、学习一些安全知识,但是对管理人员安全素质水平的提升却作为较少,换句话说就是无法真正让管理人员将安全驾驭在利益之上。区队为超额完成矿下达的各项任务,以搏得矿领导的赏识,而自行加快区队任务进度,大量超额安排一个班组的工作量。职工为了那一个又一个的“班”不得不超负荷工作或违章冒险工作。起初,会有职工提出这样做会出危险而去执行矿工的“十项权利”,但是在月末领取工资时却发现自己在执行了“权利”后,区队管理人员也执行了他们的权利,让自己失去了拥有钱的权利,同时,那些违章作业的人也没发生任何危险,于是也加入到了这一行列中来,于是导致事故一次以一次的发生。
“上”梁不正“下”梁还歪,所以笔者认为:减少事故的一项措施是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的重中之重是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素质。